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95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6〕104号

2026-05-2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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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陈明月代表

《关于对特定职业人员实施旅游景区免费开放政策的建议》(159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全面落实从优待警等要求,进一步营造尊警爱警氛围,省文旅厅等部门积极指导A级旅游景区在各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实施从优待警的相关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已有近380家A级旅游景区实现对公安干警免费开放,占比70%左右;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A级旅游景区112个,实现免费开放83个,占比74%。下一步,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策保障。推动省公安厅等部门出台制定关于旅游景区对公安干警优待的有关政策,明确优待对象、景区范围、实施方式,落实好资金保障,将公安干警免门票减免产生的门票经营性收入缺口,全额纳入财政保障,兼顾免票惠民与景区提质发展,全面推动国有A级旅游景区对公安干警免门票。

二、优化服务管理。督促当前实行公安干警免门票的景区,以及下一步政策出台后的各相关景区,进一步优化核验流程,在售票口、入园口等关键位置显著公示减免对象、适用范围及具体操作流程,确保公安干警第一时间知晓政策、了解流程、享受优待。

三、营造良好氛围。统筹整合各类社会宣传资源,结合人民警察节、节假日文旅宣传、文旅惠民主题活动等重要节点,对实行公安干警免门票的景区进行全面宣传推广,大力弘扬公安干警履职奉献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公安、支持公安、尊崇公安、关爱警队的浓厚社会氛围。

 

领导署名: 

人:吴志超

联系电话:0591—8767366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5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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