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1〕10号
2021-01-29 16:08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安排并报两部批准,现就我省2020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99元。
二、2020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计发基数为6699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1月27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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