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三年管护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三年管护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范围期限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外来入侵植物互花米草严重危害我国沿海滩涂,威胁红树林生存,影响海洋生物繁衍生息。我省一度是受互花米草危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为坚决遏制互花米草扩散蔓延,2022年9月,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打响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战,明确了“一年明显见效、二年基本除治、三年完成修复、长期加强管护”的总体目标。同年12月,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互花米草专项防治行动。截至2025年底,我省全面完成13.7万亩互花米草除治任务,开展复萌植株清除,实施生态修复2.9万亩,有效筑牢滨海湿地生态安全屏障。2025年11月,第四次全国互花米草防治工作现场会明确我国互花米草防治工作重点已从“除治攻坚”转向“长效管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巩固提升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成果,实现除治清零,确保我省互花米草不再复萌,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范围期限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个部分:优化措施、硬化责任、强化保障。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优化措施,聚焦监测、除治、修复、评估等四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管护闭环管理体系。要求各地合理划定分区,加强巡护监测,限时组织除治,确保三年清零,并分类推进修复,提高修复质量,持续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同时,对管护除治效果实行县级评估、市级核查、省级抽查机制,2028年底全省组织开展总评估,对未实现除治清零的一律评估不予通过。
第二部分硬化责任,坚持“省级抓总、市级督促、县级主责”的原则,明确和细化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落实管护除治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特别是把责任压到县一级。三年行动结束后发现仍有复萌的,由属地政府负责除治清零,并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除治区域反复复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第三部分强化保障,重点从资金和技术两方面加强管护保障。资金投入方面,在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支持的基础上,省级统筹相关资金予以补助,并引导各地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方式。技术保障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支持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和专项攻关。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