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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2026-04-2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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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出台背景、范围期限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出台《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是到2028年底力争建成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范围期限

  《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夯实数据基础。数据全量、准确、及时归集共享,是信用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未来三年,重点针对当前存在的数据归集不充分、数据质量不高、信用修复数据不同步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记录,不断强化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数据校验规则,提升数据处理效率和数据质量,健全信息公示制度。

  (二)突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方面,进一步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发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拖欠企业账款失信惩戒力度。经营主体诚信方面,出台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提升经营主体信用管理能力。社会组织诚信方面,健全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制度,督促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司法诚信方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个人诚信方面,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推动自然人信用建设。

  (三)规范信用监管。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针对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诚信履约意识不强,企业之间合同毁约、拖欠赖账成为“顽症”,经营主体管控信用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信用承诺实现闭环式管理,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优化信用修复服务。

  (四)创新信用应用。重点针对社会服务不规范、信用信息在金融服务中开发利用不足、守信激励场景不丰富、信用合作范围有限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信用信息查询、公示和专项信用报告下载等服务;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企业融资增信制度,提升信用融资服务质效;以镇(街)、村(社区)、园区等基本单元为范围,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以及融资授信、商业往来、交易活动中拓宽信用报告应用范围;鼓励各地持续拓展相关领域信用产品,培育壮大信用服务产业;推动跨区域和高水平对外信用合作,探索构建信用数据跨境应用和出境安全管理模式。

  (五)弘扬诚信文化。重点针对诚信意识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打造诚信文化品牌,引导人民群众讲述诚信故事,增强诚信意识,弘扬诚信价值观。将诚信文化、信用知识纳入公职人员学习培训课程。加强校园诚信教育,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加大诚信典型和信用建设成效宣传力度,曝光严重失信行为,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社会氛围。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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