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政策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县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我省出台了《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围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等作出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7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部署。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以县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构建科学完备的城乡空间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我省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指明了方向。未来五年是全省新型城镇化从快速发展转向质量提升的关键期,制定实施我省《实施方案》,对于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找准体现时代要求、适合我省实际的城镇化路径,加快破除制约城镇化潜力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稳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思路
《实施方案》注重从三个方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
(一)注重以人为本。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就业、子女教育、住房、社保等问题,让有意愿有能力留在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践行人民城市的理念,加快补齐城市建设短板,逐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功能品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加舒心。
(二)注重分类施策。推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优化城镇结构,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加快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共建通勤圈、产业圈和生活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地区提升发展潜力,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分类推进县域差异化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
(三)注重产业带动。夯实城镇化潜力地区产业基础,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就业能力强的1—2条县域重点产业链,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引导人口就近向承载力强的县城集聚,推进就近城镇化。引导产业跨区域布局,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创新飞地经济、托管运营等产业合作模式,促进产业梯度布局、区域协调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共二十二条。
第一部分为“主要目标”。到2028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73%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0以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城市更加宜居、韧性、智慧,人民高品质生活实现更大突破,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部分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包括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融入城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等内容,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第三部分为“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加快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推动市域副中心发展、推进县城集聚建设、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提升产业平台能级质效等内容,加快构建潜力地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第四部分为“实施两大都市圈高质量建设行动”。包括健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完善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构建梯次配套的产业圈、深化便利共享的生活圈等内容,加快推进都市圈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升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水平。
第五部分为“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包括持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加强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第六部分为“健全新型城镇化推进体制机制”。包括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健全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等内容,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和部门协同,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