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一直不配合注销二级建造师,该怎么操作才能注销?
2024-03-20 18:16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市]〔2008〕48号)第十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申请注销注册时,应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时,若原聘用单位不配合出具解聘、离职证明,建议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申诉解除劳动关系以维护自身权益,维权部门将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申请注销注册,若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仍不予配合办理建造师相关手续的,可提交申请报告(注明注册经历,与企业纠纷情况,报告落款处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和上述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注册中心注册科进行申诉。(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二层221。联系电话:0591-38161636-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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