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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如何申请延期?

2026-04-2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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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项目延期的,应在实施期限3个月前提出,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多延期1次。完成单位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实施手册》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应材料。
(二)推荐单位对承担单位提交的申请及相应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后报省住建厅。
(三)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做出调整决定。

附件: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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