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2024-04-25 11:10
| | | |

  ①在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建筑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的指标要求。②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应包含技术规格书,明确绿色建材的相关指标要求。在项目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建材使用量清单,并对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进行核算。③《需求标准》中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④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