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临床重点专科的支持标准是多少?

2024-03-01 16:33
| | | |

(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每个专科建设概算1000万元,省级财政和建设单位各承担50%。

(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个专科建设概算400万元,由省市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各承担50%。其中省属医院和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地建设项目由省级财政补助200万元;其他地市由市级财政补助。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