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运函〔2025〕30号
废止,失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加快福建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提案》(2025108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会同贵厅、公安厅等部门认真做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等工作,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一是会同贵厅下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136号),并联合做好“福州新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项目的推荐申报等工作。截至目前,福州新区共购置20辆无人驾驶出租汽车,其中10辆已投入示范应用。
二是推进集装箱码头自动化建设,在厦门远海集装箱、泉州太平洋集装箱自动化码头投放123辆无人驾驶集卡车辆,打造交通运输领域智能驾驶应用场景。
三是督促各地认真落实《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指导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加强安全保障人员配备,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引导自动驾驶运输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下阶段,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贵厅、公安厅等部门协作,指导各地在交通运输等领域稳妥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应用示范工作。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系人:王明文
联系电话:0591-8707709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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