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01-0204-2022-00022
发文字号:闽政办〔2022〕22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2022-04-18
有效性:废止,失效(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闽政办〔2022〕22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2-04-2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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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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