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归谁所有、由谁管护、怎样利用”
我省首宗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
昨日,龙江干流自然资源完成登簿,成为我省首宗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
据了解,在“登簿上户”之前,关键要划清登记单元、国有和集体权属、不同集体所有者和自然资源地类等界线。其中,划清水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界线、理清国有和集体权属界线是确权登记工作难点。
为此,省、市、县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凝聚部门合力。由省自然资源厅主导,福州与福清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开展龙江干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针对水流登记界线划定难题,福州与福清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以实景三维模型为底板,收集比对水利部门河道管理界线、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福清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等多源数据,明确四至范围(指土地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为福清市东张镇东张水库水坝流至福清市海口镇入海口,最终确定龙江干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总面积为575.24公顷。
同时,为理清国有和集体权属界线难题,相关部门通过重新梳理预登记单元内的集体土地,利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叠加历史不同时期的征地报批红线等矢量数据,采用“内业辅助、外业核实”方法,精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此外,本次确权登记按照“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的流程,全面厘清登记单元内水流、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资源类型、数量等关键要素,构建完整自然资源地籍档案。省、市、县三级联动把关,严格审查,确保登记单元界线准确、权属关系清晰、自然资源类型明确、属性信息完整可靠,进一步夯实成果质量。
据介绍,水流资源确权登记作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组成部分,明确了水流资源“归谁所有、由谁管护、怎样利用”,有利于建立自然资源“一本账”,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等重大决策。同时,通过登记明晰所有权、管理权等边界,避免资源权属争议,为生态补偿、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提供依据,助力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记者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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