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推动“森林粮库”提质增效 夯实福建多元食物供给根基

2026-10-27 08:22
| | | |

□黄培锋 卢素兰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农林牧渔并举,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积极发展森林食品和生物农业。《福建省“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明确,推进森林食品、药食同源品开发,做大做优森林“粮库”。从党中央部署到福建实践,“森林粮库”建设的着力点正由拓展食物来源,转向供给质量、产业效益与林农收益协同提升。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山地丘陵广布,森林资源丰富。对福建而言,发展森林食品既是践行大食物观、拓展耕地之外食物供给空间的重要路径,也是发挥生态优势、促进山区特色产业升级和林农增收的重要抓手。当前的关键,不在于简单扩大开发规模,而在于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前提下,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率、森林食品供给质量、产业链增值能力和联农带农水平,推动“森林粮库”从“有资源、有产品”向“优供给、强产业、高效益”转变。

一、准确把握“森林粮库”提质增效的内在要求

“森林粮库”是以森林资源为依托、以生产和供给多样化食物为核心的食物供给体系。竹笋、茶油、锥栗、板栗、林菌、森林蜂蜜以及符合食品管理规定的食药同源产品,能够丰富食物来源和膳食结构。“森林粮库”与林下经济既有交集,也有区别:木本粮油、竹笋等食物供给不局限于林下空间,林下经济还包括非食物类经营活动。准确把握“森林粮库”内涵,应以可持续的森林食物生产、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为落脚点,在严守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底线的同时拓展多元食物来源。

“森林粮库”建设必须建立在生态承载力基础之上。森林同时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固碳增汇等多重功能,森林食物开发不能以削弱生态功能为代价。提质增效不是追求单位面积的单一产量最大化,而是统筹“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多重功能,在适宜区域、适宜强度和适宜模式下提高综合效益。只有把生态约束转化为绿色生产标准,把资源禀赋转化为差异化产品优势,森林食物供给才具有可持续性。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把森林资源潜力转化为稳定食物供给的重要制度条件。森林食品经营投入周期较长、山地经营相对分散,单靠资源禀赋难以形成持续供给。通过稳定林地承包关系、规范经营权流转、培育合作经营主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与林业金融支持,可以改善林农长期经营预期,促进林地、资金、技术与加工主体有效衔接,带动森林食品适度规模经营和稳定供应。改革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林农愿意经营、企业能够投入、产品稳定进入市场上,而不能只停留在林权流转数量或项目规模上。

“森林粮库”的效益不能只用面积和产量衡量。森林食品从山场走向餐桌,要经过生产、采收、保鲜、加工、流通、营销等多个环节。若前端生产分散、山地作业成本较高,中端加工和冷链能力不足,后端标准、品牌和市场连接偏弱,即使资源丰富,也难以形成稳定的优质供给和合理收益。因此,所谓“提质”,应体现为生产标准更高、产品品质更优、市场认可度更强;所谓“增效”,则应体现为单位林地综合产出提升、加工转化和市场流通更顺畅、产业增值更多留在山区和林农手中。

二、把资源、改革和产业基础转化为福建发展优势

福建森林食物资源类型丰富,竹笋、木本粮油、森林坚果和林菌、林蜂等产品已形成各具特色的供给基础。鲜笋与笋制品、茶油、锥栗、板栗及部分林源食药同源食品,共同构成“森林粮库”的特色产品谱系。与一般林业产业规模相比,这些食物品类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市场供给状况,更能直接反映“森林粮库”建设成效。

围绕“森林粮库”建设,福建已形成较为明确的政策和实践路径。省林业局2024年印发的《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挖掘培育“森林粮库”的实施方案》部署笋竹食品“产能增量”、木本粮油“丰产增效”、种业创新“品质增优”和食品安全“质量增信”等行动,并提出到2030年全省森林食品产量达到390万吨。森林“四库”联动试点为协调食物供给与生态保护提供了实践平台。福建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策源地,林权流转、多式联营和社会化服务等改革探索,为分散林农接入森林食品产业链创造了条件。

当前,福建“森林粮库”进一步提质仍面临从资源端到消费端的若干制约。竹笋、林菌等鲜活产品对采后保鲜、冷链运输和产地加工要求较高;茶油、锥栗等产品要提高附加值,还需强化良种良法、分级加工、品质认证和品牌建设。部分产区经营规模偏小、山地作业成本较高,标准化程度与产品开发能力仍有提升空间;林农参与加工、营销环节的渠道相对有限,产业增值向产地和农户传导还不够充分。破解这些问题,应把工作重心放在稳产提质、降低流通损耗、延长加工链条和完善利益联结上。

三、以全链条升级推动“森林粮库”提质增效

一是从适地适品和绿色生产入手,提升森林食品供给效能。应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结合生态功能、坡度条件、适生品种和市场需求优化森林食品布局,生态敏感区域以保护修复为先,具备条件的区域重点发展笋竹、木本粮油、森林坚果等特色食物,防止同质化扩张。将科技特派员、科研院所和经营主体的服务延伸到良种培育、低产林改造、绿色防控与采后处理,推广适合山地的小型化采运设备和标准化技术,提高单产、品质和经营效率。

二是打通加工、流通和品牌环节,让更多森林食物变成优质商品。围绕竹笋、茶油、锥栗等主产区布局产地初加工、预冷保鲜、共享仓储和冷链设施,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开发即食笋制品、优质茶油、标准化坚果等产品,减少鲜品损耗,增强加工转化能力。同步完善产品分级、质量检测、食品安全追溯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畅通商超、电商及产销对接渠道,使生态品质能够转化为稳定的市场认可和合理溢价。

三是强化制度供给和利益联结,推动“森林粮库”由产业增量走向富民实效。应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牵引,规范林地经营权流转,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林业金融和特色保险,支持企业、合作社、村集体与林农建立订单收购、股份合作、务工就业等合作关系,让小农户共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还要依托森林“四库”联动试点,把森林食品产量、质量安全、单位林地综合效益、林农受益和生态影响纳入综合评价,按生态功能和资源禀赋实行差异化引导,使“粮库”扩容与“水库”保护、“钱库”增值、“碳库”提升相互协调。

建设“森林粮库”,是福建践行大食物观、发挥山海资源优势的重要实践。面向“十五五”,福建需要立足资源禀赋和林改优势,把生态保护贯穿森林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全过程,把提质增效落实到适地生产、科技支撑、加工流通、标准品牌和利益联结各环节,推动森林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优质食物供给优势、绿色产业优势和生态富民优势。只有让八闽青山既守住生态底色,又持续产出更加丰富、优质、安全的森林食品,才能不断做大做优“森林粮库”,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作者单位分别为福建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文系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资源利用潜力视角下森林粮库开发的社会成本收益研究”(项目编号:FJ2025B180)阶段性成果]

附件:

来源:福建日报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