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发票”可作大文章
□黄星榕
夜幕降临,厦门磐基附近一家网红海鲜餐厅里,食客们结账后并未急着离开,而是熟练地掏出手机,对着结账单上的开发票二维码一番操作——他们正在开票、抽奖。今年2月起,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在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福建的福州、厦门、泉州三地率先入局。依据规则,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等行业的消费,只要取得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及以上的真实有效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通过云闪付App验证后,即可参与抽奖。这场由国家部委联手推动、覆盖多省区市多行业的“开发票热潮”,背后隐含着提振消费、促进公平、强化税法遵从的三层深意。
第一层深意,在于以“小确幸”撬动大消费,传递政策温度。在着力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如何让百姓愿消费、敢消费,成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有奖发票巧妙抓住了人们“意外之喜”的心理:正常消费后多一个抽奖期待,这种低门槛、高频次、及时反馈的正向激励,能有效改善消费预期,营造活跃的消费氛围。此外,单张奖金上限设为800元,这一数额恰好在个税“偶然所得”起征点之下,能让每一份“免税惊喜”都实打实地落入消费者口袋。
第二层深意,在于以“全民监督”促进合规经营,捍卫市场公平。曾几何时,“不开发票送饮料”“不要发票打折”成了商家结账时的惯用话术,部分商家借此偷逃税款,既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也破坏了市场公平——守法经营者因税负成本较高,反而在价格竞争中输给投机者,“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时有发生。有奖发票通过正向激励,唤醒了消费者的索票意识:当人们为参与抽奖主动索要发票时,无形中也在对商家合规经营进行常态化监督。这有助于让守法者不再输给偷税者,让优质品牌凭品质而非投机胜出,让国民经济的真实活力被看见、被珍视。
第三层深意,在于重塑纳税观念,涵养税法遵从意识。当消费者手持发票期待中奖时,手中的凭证化作了参与国家建设的“权利凭据”;当消费者为权益主动索票时,便从被动的纳税义务人转变为税收秩序的主动维护者。对于社会而言,真正的税法遵从意识,并非仅仅源于对处罚的恐惧或对奖金的追逐,更根植于对税收本质的理解与认同。人人都是法治公平税收环境的参与者和受益人,消费者依法索票、经营者依法纳税,就是在投资更美好的公共生活。
将视野拉长,有奖发票不应止步于短期刺激的“特效药”,更应成为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的一步棋。当前,我国正处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时期,电子发票的普及为有奖活动提供了技术基础,而活动积累的海量即时消费数据,能否转化为洞察消费趋势、辅助宏观决策的宝贵资源?能否借此构建更畅通的消费者监督反馈渠道,使索票行为升级为公民参与经济治理的常态实践?对这些问题的回应与探索,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有奖发票能否从一场“现象级热闹”成长为一枚深耕长效的“制度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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