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先富带后富促共富机制
□朱东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先富带后富促共富机制”。建立健全先富带后富促共富机制,不仅是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更是凝聚奋进力量、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战略举措。
福建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与具有民营经济、对台、生态、海洋、华侨等优势的省份,在探索先富带后富促共富道路上肩负着重要使命。“十四五”时期,福建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新时代山海协作不断深化,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加快补齐,为“十五五”时期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全面开启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重要阶段,必须立足省情,充分发挥优势,精准施策,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一、强化初次分配激励,夯实“带”的经济基础
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基础性环节,其核心在于通过市场机制,按照各类生产要素对创造价值的贡献进行分配。要着力强化初次分配的激励作用,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先富”群体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并为“带后富”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首要在于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夯实共同富裕的产业根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继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聚焦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四大经济”,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培育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并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劳动者通过勤奋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关键在于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各类生产要素活力。着力打通劳动、资本、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堵点卡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不同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重点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新动能,在“数字福建”建设中率先破解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性障碍,以数智化转型驱动发展模式变革服务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基础在于提升人力资本质量,拓宽居民增收渠道。深入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围绕建设福建特色“555X”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增强其适应产业变革和获取更高收入的能力。加力支持创新创业,落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致富。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保护知识产权,稳定社会预期,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先富带后富”涵养丰厚源头活水。
二、优化再分配调节,增强“促”的政策效能
再分配调节作为先富带后富促共富机制的核心环节,重在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弥补市场初次分配中的不足,即运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对收入和资源进行合理调节,是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关键制度安排。福建在增强再分配政策效能方面,初步构建以民生为导向的财政支出体系,未来需更加注重精准性和可持续性,着力构建更加高效、公平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强化税收、社保调节作用,构建均衡化格局。落实并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探索有利于鼓励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发挥其收入调节功能。借鉴三明医改中的“医疗援助+社工服务”经验,重点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特别是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突出区域和城乡协同,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制定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路径、措施,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推进数智赋能,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实现需求精准识别和个性化服务,持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重点在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等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补齐明显短板,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所有社会成员均能获得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切实减轻民生支出压力,增进广大居民可感知增实惠的福祉。
创新财政投入与精准帮扶机制,增强政策效能。加大向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海岛山区等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其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全省层面学习、推广莆田“全域数字化”经验,打造智慧救助平台,通过数据驱动实现对社会救助需求的精准预测、对象的精准锁定和民生政策的精准匹配,从而优化财政存量资金的分配效率,引导财政增量资金投向最紧迫与紧要领域,加快构建资源优化、效率卓越的现代帮扶模式。
三、创新第三次分配机制,激活“促”的社会力量
第三次分配是基于道德力量的公益慈善行为,主要通过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实现社会财富和资源的跨群体流动,重在激活“促”的社会内生动力,因而是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福建应立足侨乡特色、民营经济发达等省情优势,多措并举,推动三次分配机制创新。
积极培育慈善文化,营造乐善好施氛围。深入挖掘和弘扬福建特有的“海纳百川、乐善好施”的闽商精神、华侨精神,将慈善文化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大对抗疫、救灾、扶贫、助学等慈善典范人物、企业的宣传表彰力度,发挥“妈祖故里”“慈善世家”等文化品牌的感召力,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先富群体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鼓励企业将慈善公益纳入社会责任报告,激励并引导家族企业代际慈善传承,使回馈社会成为新风尚和价值追求。
健全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畅通参与渠道。全面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便捷的捐赠实物、股权、知识产权评估与税收抵扣机制。简化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登记认定流程,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培育和监管,提升其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运作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借鉴和学习“数字福建”建设经验,搭建更加安全便捷的慈善信息平台和线上捐赠渠道,推广“指尖公益”,降低公众参与慈善门槛。
拓展慈善参与的领域和方式,提升帮扶精准度。引导社会慈善资源重点投向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乡村振兴等民生短板领域。大力发展志愿服务,搭建供需有效衔接平台,健全志愿服务记录、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要重视发挥福建特有的侨乡优势,完善侨捐项目服务与管理,鼓励更多闽籍侨胞以及港澳台同胞通过兴办公益事业助力家乡共同富裕事业。
四、深化山海协作2.0,构建区域共同富裕新格局
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山海协作2.0版是在新发展阶段背景下对以帮扶为主的传统协作模式的全面升级,重点在于从单向帮扶向合作共赢转变,从产业转移向创新协同跃升,从项目合作向制度创新深化。要立足福建“山海”省情,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让山海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实现优化配置,打造区域共同富裕的新样板。
推动产业协同升级,构建共赢发展新格局。超越简单的产业转移,更加注重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和创新能力的共享,推动沿海地区与山区市县的在产业、要素、创新等方面深度协同。鼓励沿海地区龙头企业将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环节留在本地,而将生产制造环节有序向山区转移和延伸,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形成“山海联动”的产业生态。支持闽西、闽中山区依托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发展绿色经济、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等生态友好型产业并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相融合,从而形成同沿海地区差异化、互补性的发展格局。
强化要素双向流动,打通区域循环脉络。完善“飞地经济”模式,打造和创新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鼓励沿海地区在山区设立“产业飞地”“人才飞地”“科创飞地”等。实施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政策,鼓励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向山区流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山区项目与产业的信贷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破解山区发展的资金困境与融资难题。
完善协作机制体系,提升共建共享水平。加快构建山海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向山区延伸覆盖,缩小“数字区域鸿沟”。探索建立山海间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如通过远程医疗、线上教育、网络文化平台等方式,将沿海城市的优质资源辐射到山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守护地区获得合理回报,优化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与对口协作机制,激发山海两地发展内生动力,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地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加注重发展协同性和共享性。
(作者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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