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业文化遗产转化为城乡融合发展驱动力
□尤达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有效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有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展现示范之为、示范之效。展望八闽大地,福建农业文化遗产正以其深厚底蕴与时代活力,成为推动城乡融合的独特资源。这些凝聚千年智慧的活态系统,不仅延续着农耕文明的根脉,更在保护与活化中激发出城乡互动、要素融通的新动能。本系列文章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与科技等多维视角,系统探析福建农业文化遗产如何转化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强劲引擎,旨在为福建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提供智慧启迪与实践参考。
福建倚山向海,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先民们依山造梯田、傍海筑渔场,创造了丰富而灿烂的农业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在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土地利用系统及农业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福建共有7项传统农业系统被收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分别是:福州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尤溪联合梯田、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福鼎白茶文化系统、福建松溪竹蔗栽培系统、福建长乐番薯种植系统、福建武夷岩茶文化系统,其中福州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尤溪联合梯田、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福鼎白茶文化系统被评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这些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是农耕智慧的活态见证,其蕴含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的价值,更构成了驱动福建城乡融合发展的独特资源体系和强劲动能。深入挖掘并活化利用好福建农业文化遗产,对福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构建融合发展新格局,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保护为先、活化为要,激发遗产地内生发展动力。农业文化遗产是活态传承的复合系统,其保护绝非冻结式保存,而是要在发展中动态传承。要树立系统性保护理念,对全球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和适应性管理。核心在于实现“保护下的发展”与“发展中的保护”,将其蕴含的古老智慧与当代城乡发展需求相结合。通过科学规划,引导遗产地发展生态农业、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业态,将遗产地打造为吸引城市要素的“强磁场”,从而实现从“静态保存”到“活力源泉”的根本性转变。
坚持城乡互动、优势互补,拓展融合发展新空间。福建农业文化遗产地多位于乡村,但其价值实现离不开与城市的互动融合。要着力打通城乡要素流动通道,引导城市资本、科技、创意人才参与遗产价值的可持续开发。支持城市消费需求与遗产地优质供给精准对接,发展新兴业态。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遗产地重点倾斜延伸,改善发展条件,提升生活品质,使遗产地既能保有乡村风貌、田园乡愁,又能共享现代文明成果。规划建设以核心遗产地为枢纽、以交通与生态廊道为血脉、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的城乡融合示范带,形成“遗产活化、城乡共荣”的新格局。
坚持科技赋能、文化铸魂,提升遗产产业价值能级。传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要用现代科技手段赋能传统智慧,提升遗产地产业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加强茶叶、稻作、竹蔗、番薯等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创新利用,应用新技术提升遗产系统的生产能力和监测管理水平,建设智慧茶园、数字梯田。深入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脉络、人文故事、生态理念,培育特色品牌。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与现代服务业态跨界融合,延伸产业链条,让传统农耕智慧在现代社会创造出更高的综合价值。
坚持利益共享、和谐共生,夯实融合发展的民生基础。活化利用农业文化遗产,核心是要让当地社区和农民成为主要的参与者、受益者。要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资源入股、劳务合作、产品订单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民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合理收益。强化政策扶持与引导,优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配置,支持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遗产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最终让乡村居民在发展中切实受益,从而更自觉地成为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实现遗产保护、民生改善与城乡融合的良性循环。
福建农业文化遗产承载着八闽农耕文明的智慧,链接着城乡发展的未来。精心守护好、活化利用好福建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必将在闽山闽水间绘就一幅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融合发展新画卷,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注入深厚而持久的动能。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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