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2-01-2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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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省政协委员、民建龙岩市委会主委陈晓东在提案中指出,与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省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空间。

  陈晓东建议,进一步完善审慎监管机制。办理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案件,要以包容审慎的态度营造重商、亲商、护商的司法环境,促进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依法谨慎使用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审慎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是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建议借鉴上海、北京等地经验,探索以“免罚清单”的形式,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事项,法律未明文禁止的,不按照犯罪处理;对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是建立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制度。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一般不予行政处罚,打造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记者 游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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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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