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接受刘道崎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月2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2-01-26 08:44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任职年龄原因,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道崎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鉴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本决定通过之日起,刘道崎的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日报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