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3084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6〕162号
唐光宇委员:
《关于完善福建省文化创意产业配套人才政策的提案》(20263084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精准契合我省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对补齐文创人才政策短板、打造文创人才集聚高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近年来,我省持续完善人才政策顶层设计,形成分层分类、覆盖广泛的文创人才支持制度框架,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一、协同构建文创人才分级补贴体系
政策顶层设计层面,我省先后出台《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及“四大经济”高层次人才认定专项条款,工艺美术、数字文化等文创领域人才可对应享受分级补贴与保障政策;省委宣传部印发《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将文化科技特派团人才机制固化为制度保障,配套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创人才项目落地。人才存量支撑方面,2020至2025年全省累计认定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21722名、工艺美术领域省级高层次人才76名。高校人才培养端,省内8所高校布局26个文创相关学科博硕士学位点,依托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教学名师等项目引育高端文创师资;省教育厅联合省文旅厅出台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设一批文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与特色专业群,夯实文创人才培养底座。
二、明确文创人才认定标准与程序
一是持续完善分层分类人才认定机制,推动文创人才纳入省级人才认定体系。用好现有高层次人才、青年专业人才认定通道,吸纳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数字文创从业者申报认定。优化认定适配机制,补齐文创领域认定细则,推动新文艺群体、文创民营企业人才平等纳入人才评价范围。以赛事评价作为人才认定补充渠道,探索两岸文创大赛优秀项目人才与人才认定互通机制。二是创新文化科技特派团试点,拓宽文创人才认定来源。首批61名特派团人才覆盖数字文创、影视美术、新媒体传播、文化遗产创意转化等领域,评价体系兼顾高校专家、民营企业文创从业者、新文艺群体,打通理论型、实践型文创人才双向评价通道。已完成南安、长汀、浦城、泰宁4个试点县文创人才对接工作,依托“一县一方案”形成地方文创产业人才筛选、评价实操机制。三是立足高校学科体系夯实文创人才储备。建成常态化文创专业人才培育评价体系,持续开展文创学科人才培养评价。已完成多批次教育系统文创人才专项遴选,将学术成果、文创产学研项目成果纳入人才评价指标,顺利选出多名文创领域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
三、完善文创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目前,我省持续加强完善为文创高层次人才配套综合服务。一是打造综合服务生态。落实高层次文创人才安居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配套服务。开设文创人才专题研修课程,依托省级人才研修平台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搭建两岸文创交流平台,依托平潭台青创业载体,为两岸青年文创人才提供创业孵化、场地支持、投融资对接一体化服务,促进两岸文创人才融合发展。二是健全文创人才事业发展支撑体系。持续推进文化科技特派团试点,搭建“高校+地方+产业”对接平台,为文创人才提供产业实践、项目落地渠道。常态化举办文创产业研修培训,促进人才、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完善文创人才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文创人才知识产权转化、项目落地,拓展人才发展空间。三是强化高校文创人才服务保障。为引进文创人才配套科研平台、专项科研经费;常态化开展政策培训、产学研对接活动。主动协调解决文创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后顾之忧;持续扩大文创专业人才引进与培育规模,打通高校文创人才向产业输送通道,夯实文创人才后备力量。
下一步,将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补齐政策短板、放大现有工作成效,系统化推进文创人才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工作。一是深化人才培育评价改革,完善分级赋能体系。持续优化文化科技特派团运行机制,推动更多优质文创产业项目落地;持续优化文创人才认定细则,拓宽新文艺群体等认定渠道,完善产业贡献与人才认定衔接机制;持续依托高校文创学科资源,壮大高层次文创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常态化开展文创人才专项培育和遴选。二是升级人才服务保障生态。持续落地落实安居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科研扶持、生活补助等全方位配套政策,常态化开展文创人才研修培训、政策宣讲、产学研对接活动。三是强化人才产业赋能。持续放大“一县一特色”文创产业培育成效,依托文化科技融合政策、高校学科资源、两岸双创平台,精准引育、留住、用好各类文创人才,持续激发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创造活力。
领导署名:林 宇
联 系 人:叶恺昱
联系电话:0591-87670057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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