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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2021-09-1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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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推进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委尹力书记、省政府王宁省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工作,带领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为学校学生上思政课,深入一线调研,协调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福建落地见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2号)要求,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求认真对照9项评价重点内容进行梳理总结,特别是对发现的短板和问题认真整改,以此次评价为抓手,努力提高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0年,教育事业主要指标持续稳步上升,“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全面完成,多项教育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学前三年入园率98.8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3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7.3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7.88%,向“上好学”目标迈进。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基础教育质量居全国第一方阵,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高等教育成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创新引擎。党建和思政工作持续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有力有序,教育系统持续保持安定稳定。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集美大学、闽江学院、华侨大学、厦门大学等的重要讲话重要贺信重要批示精神,“一校一策”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组织建设。省委书记亲自担任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完善省、市、县三级教育工委体系,实行高校党委工作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纳入公办高校办学实力评价、绩效拨款奖补考核指标和民办高校年检指标,培育建设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全省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率达100%,学校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达100%。三是加强思政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组织编写《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等系列采访实录学生读本,出版《福建红色文化读本》,一体化设计大中小各学段学习目标,两次在教育部会议作典型发言。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领导上思政课26场次。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思政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实施“讲好中国故事•上好思政课程”行动,思政课师生比1:432居全国前列。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二)全力做好教育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健全财政教育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1026亿元,比2019年增长6.2%,普通本科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实现“只增不减”。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600元、1000元。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省委、省政府今年表彰省杰出人民教师31名,开展教师走访慰问,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盘活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部分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2020年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万名。构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升教师职业能力。督导实现所有县域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补助乡村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印发实施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三)深化教育改革开放。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五育”并举,研究制定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改革学校、教师、学生、用人等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潜心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深化教育改革。签署新一轮部省市共建厦门大学、部部省共建华侨大学协议,制定出台加快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快构建与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相契合的高等教育布局,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2020年新增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启动实施省级职业院校“双高计划”,厦门市成为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职业教育发展成效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作为全国第三批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三是提升教育开放水平。全省高校与境外85个国家和地区、1500多所高校开展交流,69所高校与台湾百余所高校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四是实施教育治理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督政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市督导”,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部署开展对县“两项督导”,优化督政体系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教育行政事项实现100%“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

  (四)全力推动教育补短板。一是同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持续将公办园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0年新开工建设公办园226所,全面完成近500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在全国率先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全年公办园在园幼儿数较上年增加近10万人,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4.52%、学前教育普惠率超过90%,均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与提升工程,2020年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5万个,56人以上大班额降到0.43%,乡村小规模学校100%达省定标准,92.8%随迁子女在公办校就读,残疾儿童入学率99%,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儿童“动态清零”。开展省级质量监测并向设区市政府通报监测结果,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县培育与督导评估。厦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长期保持全国38个重点城市前列,三明市开展“总校制”改革,福州市实施集团化办学等,促进更多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三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校1664所、学生26.3万名。四是狠抓就业创业。截至8月31日,2021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4.8%,比去年同期增长约8个百分点。高校学生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数、获奖数均居全国前茅。

  (五)全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一是狠抓“双减”落实。巩固发展全省教育生态良好的趋势,将校外培训机构和课后服务纳入省纪委“点题整治”,抓紧研究福建省“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文件,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全省注销、暑期停开学科类培训机构1643家,减少培训学生约55.6万人。二是规范招生管理。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摇号招生”政策,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加强普通高中、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和来华留学生管理。三是推进依法治教。广泛开展学生普法教育,2020年全省310万多名学生成为“宪法小卫士”,构建在校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立体化平台。四是加强校园疫情防控。抓实抓细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建立健全各方协同防控机制,严格校门及学校重点场所、人群管理,全省校园未出现疫情。今年秋季开学前实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加快师生员工疫苗接种进度,12-17岁学生接种达468余万人次、第一剂次接种率超过100%,学校陆续安全平稳有序开学。五是维护校园安全。深化“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省学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党建引领育人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虽然各市、县(区)均已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但个别地方工作运转机制还不够健全,党委教育工作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学校党建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民办高校、高职院校、中小学校的党组织工作机构仍不够健全。

  (二)基础教育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学前教育阶段学位总量不充足,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与公办园还有差距。义务教育阶段区域差距、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城区挤、乡村弱的现象尚未根本扭转。个别地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中小学课后服务能力还有差距。普通高中存在校际不平衡、办学水平有差距等问题,部分高中办学特色不够明显。

  (三)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升级不相适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度和广度不足,存在“校热企冷”现象。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福建“六四五”产业体系不够契合。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机制不完善,中职、高职、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等学段的评价标准和梯次结构不够清晰,职业教育本科层次院校偏少。

  (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国家级“双一流”建设高校偏少,每十万人口高等教育在校生数、研究生在校生数等在全国排名中等偏下,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高水平大学、学科、专业数量偏少,工学、医学等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布点少、培养能力较为不足,高校科研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够强。

  (五)教育要素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受全省财力水平限制,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不够高,个别县(市、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结构性缺编、高层次人才引育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党委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格局尚未全面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力度不够、专业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省委、省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福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与福建省政府共同推进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对省评价”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教育工委(党委)工作联动机制,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实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大中小幼一体化推进德育工作。四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制定实施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制定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等,推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二)坚持公益公平,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一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公办园建设项目,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推进“总园”“镇村一体化”等办园模式改革和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园班精准帮扶工作。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校际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城区学位增补计划,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水平,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缩小校际和城乡办学差距。三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推进示范性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达标高中等项目建设,支持建设科技、艺体等特色高中。四是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狠抓“双减”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落实“五项管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优化家庭和社会教育环境。

  (三)坚持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一是优化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发挥厦门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城市和泉州国家级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支持设区市加大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二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引导职业院校加快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相吻合的专业体系。开展产教融合型建设试点,构建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新模式。三是以实施省级“双高计划”为抓手,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推动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部省战略合作会商机制,争取教育部授权福建先行先试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坚持“固本、强基、补短、培特、调优”,加快构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推动各类高校合理定位、内涵发展、突出特色、争创一流。二是优化布局结构。完善高校空间布局,建设福厦泉高等教育创新集聚带和原中央苏区老区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带,建立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高等教育协作联动新机制。超常规优化高校类型结构,适度扩大普通本专科招生规模,积极扩大职业本科、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三是推动分类发展。推进研究生教育扩容提质,加快“双一流”建设,推动若干所省级高水平大学跻身国内前列,实施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补齐老区苏区高等教育发展短板。四是强化科研创新。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设立高校基础研究重大专项,以“军令状”“揭榜挂帅”方式实施重大产学研联合攻关,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能效。五是深入推进对外开放合作。做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职业教育联盟,深化闽港澳台教育融合发展,引进台湾知名院校来闽合作办学、共建科研创新平台,推动港澳高水平大学来闽举办分校或设立校区。

  (五)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一是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健全覆盖大中小幼的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深化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和失范通报追究机制,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二是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深化“县管校聘”改革,优化义务教育教师配置,完善教师培养体系。三是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持续落实到位。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让教师静心专心教学。

  (六)强化统筹协调,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健全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中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考评,督促各地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分级督政机制,健全逐级全覆盖督政体系,抓好“五育”并举、经费保障、“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等督导工作,用好教育督导结果,建强督学队伍,促进教育督导“长牙齿”,真正发挥“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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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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