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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2026-02-1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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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商务部12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天对此回应表示,应国内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8月21日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商务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广泛听取各利害关系方意见,充分保障各方权利,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调查结论。

  发言人说,裁决报告表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对中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因果关系成立。商务部于2026年2月12日发布终裁公告,裁定欧盟公司税率为7.4%至11.7%,并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实施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5年。

  根据公告,相关乳制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等,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

附件: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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