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7月22日至24日召开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1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7月22日至24日在福州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稼汉主持会议。副主任林宝金、李德金、檀云坤、袁毅,秘书长黄新銮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黄新銮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省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作关于会议建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订草案)》《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废止《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议案,审议《〈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五项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关于修改《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的决定,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关于修改《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关于修改《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九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政府202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省级决算;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面推进八闽幸福河湖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法院关于刑罚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社会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环城工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情况专题调研的报告、关于对省政府研究处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关于对省政府研究处理土地管理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等。(记者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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