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执法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执法检查,并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副省长李建成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人行福建省分行等有关单位作了工作汇报。
检查组表示,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提升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平安福建、法治福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保驾护航。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强化重点案件攻坚突破,提升打击新型犯罪能力,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要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强化行业监管,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提出务实管用建议,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检查组先后赴南平、福州,实地察看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浦城县南浦派出所、罗源县公安局滨海警务站和福清市法院等,全面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部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深入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记者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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