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省住建厅 > 其他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哪些消防工作职责?

2026-10-29 15:32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有:

(一)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及查处相关的违法行为;

(二)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及事故处理; (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附件: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