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要履行什么职责?
2026-10-29 15:32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 第58号)规定,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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