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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要履行什么职责?

2026-10-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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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 第58号)规定,设计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

附件: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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