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的报批流程是什么?

2024-03-07 10:57
| | | |

  拟迁建广播电视设施所属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后,由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出书面申请。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