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

2026-01-22 16:18
| | |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所称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六)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八)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附件: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