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非税收入由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执收单位负责执收。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对委托执收非税收入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不得委托执收。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执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禁止委托个人执收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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