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决定》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如医保部门、商业保险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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